关于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2-95-91-3042)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5-03-14

关于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2-95-91-3042)不动产登记证明        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201604010105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2-95-91-3042

丢失

2





3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3 1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