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龙艳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55-34-4013)的遗失公告
李龙艳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55-34-4013、印刷编号为380499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