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元清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3-7-113-1094)的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5-03-05

关于于元清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3-7-113-1094)的遗失公告

 

于元清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3-7-113-1094、印刷编号为21304882315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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