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绵宏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2
21300226884
孙绵宏
2-16-146-3021
依生效法律文书(2025)辽0302执恢2号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