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力,刘丽华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33-437-2043)的遗失声明
马力,刘丽华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33-437-2043、印刷编号为774401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力 刘丽
2025年 02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