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立波不动产权证书 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5-01-23

关于邓立波不动产权证书

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21104231038

邓立波

42-121-91-10

依(2024)辽06执恢22号之四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3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