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纯,王世霞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2-118-15-1022)的遗失声明
李纯,王世霞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2-118-15-1022、印刷编号为21305854556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纯,王世霞
2025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