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伯道邱瑞芹不动产权证书
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数编码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46925
高伯道邱瑞芹
1-24-73-1146
不动产权证书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