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杨金松、崔翔宇不动产权证书 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12-06

关杨金松、崔翔宇不动产权证书

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21305373936

杨金松、崔翔宇

42-122-54-2021

依(2024)辽0323执恢214号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12 月 6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