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永志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45-129-2121)的遗失公告
王永志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3-45-129-2121、印刷编号为21300183848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