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站前支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11-21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站前支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产籍号

备注

1

20160203015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站前支行

42-127-17-1062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  月 21 日

202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