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宝林, 巴丽仁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10-17

关于刘宝林, 巴丽仁不动产权证书       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码

权利人

不动产产籍号

备注

1

202706   

刘宝林

2-7-343-3032

不动产权证书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10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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