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1-59-65)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10-15

关于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1-59-65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辽(2020)鞍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017号


鞍山赛马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1-59-65

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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