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秀英,班荣利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10-12

关于高秀英,班荣利

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产籍号

备注

1

201304250477

高秀英,班荣利

2-3-249-7

依(2024)辽0302执恢203号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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