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爽、马旭妍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14-93-1031)的遗失声明
杨爽、马旭妍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14-93-1031、印刷编号为21300171411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爽、马旭
2024年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