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晓玲,郭继峰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9-29

关于王晓玲,郭继峰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辽(2023)鞍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77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42-1-175-2082

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 月29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