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房产管理局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1-110)的遗失公告
鞍山市房产管理局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1-110、印刷编号为022033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