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不动产登记证明 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9-27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不动产登记证明       

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产籍号

备注

1

20160927019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行

2-9-699-4062

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0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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