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家峰、刘博预告登记证明
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码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y47738
王家峰、刘博
42-23-74-3021
预告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