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福桐,何丽波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8-28

关于林福桐,何丽波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2

辽(2023)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77994号

林福桐,何丽波

3-16-222-4031

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8 月 28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