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顾洪波,高岩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产籍号
权利人
印刷编码
备注
1
3-18-287-1072
顾洪波,高岩
411161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08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