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陆子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47-444-13)的遗失公告
李陆子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47-444-13、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辽(2020)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3165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