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可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马可于2024年8月1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产籍号3-60-74-1022),因上手档案中提供了马可的军官证,申请人提供了:军官转业证书,并笔录声明原军官证与现身份证为同一人愿承担相关责任。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2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