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菊,刘雅梅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61-32-1052)的遗失公告
刘菊,刘雅梅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61-32-1052、印刷编号为21303811033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