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常红与石杰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12-274-4082)的遗失声明
李常红与石杰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3-12-274-4082、印刷编号为545753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常红 石杰
2024年 07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