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小晓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7-18

关于王小晓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王小晓(产籍号:1-46-94-2031)于20240713

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提供的结婚证用文职干部证登记,因申请人原部队未能找到,无法出具与身份证是同一人证明,现申请人提供了身份证、户口本、军人优待证,并进行笔录声明原原结婚证上的文职干部证与现身份证为同一人,愿承担相关责任。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 个工作日(20240718日至2024080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铁东区东工人街20322

联系方式:18241283628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心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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