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小晓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王小晓(产籍号:1-46-94-2031)于2024年07月13日
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提供的结婚证用文职干部证登记,因申请人原部队未能找到,无法出具与身份证是同一人证明,现申请人提供了身份证、户口本、军人优待证,并进行笔录声明原原结婚证上的文职干部证与现身份证为同一人,愿承担相关责任。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 个工作日(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8月0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铁东区东工人街20栋3层22号
联系方式:18241283628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心
2024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