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丹、滕锐不动产权证书 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7-03

关于王丹、滕锐不动产权证书   

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3-60-125-4022

王丹,滕锐

王丹,滕锐

依生效法律文书(2024)0302128号执行裁定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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