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奎香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69-50-3051)的遗失公告
李奎香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69-50-3051、印刷编号为139502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