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32-142、1-32-201)的作废公告
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32-142、1-32-201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