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炜杰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码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21102402737
唐炜杰
1-35-291-2042
不动产权证书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6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