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莹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2-122-125-1031)的遗失公告
李莹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2-122-125-1031、印刷编号为21101954341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