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东与孙艳春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8-108-1023)的遗失声明
徐东与孙艳春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8-108-1023、印刷编号为627133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东 孙艳春
2024年 06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