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澳翔置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6-12

关于鞍山澳翔置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土地证号

备注

1



鞍山澳翔置业有限公司

鞍国用(2013)第301065号

地号:6-10-86

依据(2018)辽0302执368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6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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