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喆与林薇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17-58-1012)的遗失声明
王喆与林薇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17-58-1012、印刷编号为253319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喆 林薇:
2024年 06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