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晶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码
权利人
不动产产籍号
备注
1
21300145749
董秀清
2-28-156-4013
不动产权证书
2
3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6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