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贾成庆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产籍号
备注
1
200004180336
贾成庆
3-55-149-3043
不动产权证书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