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蕾,杨庆仁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5-30

关于曹蕾,杨庆仁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码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962293


曹蕾,杨庆仁

44-46-177-16

依(2023)辽01民终6847号民事判决书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0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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