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天明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34-355-1071)的遗失公告
李天明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34-355-1071、印刷编号为21303824139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13日。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