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天明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34-355-1071)的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5-23

关于李天明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34-355-1071)的遗失公告


李天明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34-355-1071、印刷编号为21303824139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13日。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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