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东鞍山烧结厂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3-14-161)的遗失声明
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东鞍山烧结厂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3-14-161、印刷编号为427214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