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钢矿山公司研究所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52-148、1-52-165)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008617
鞍钢矿山公司研究所
1-52-148
不动产权证书
2
008618
1-52-165
3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