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俊英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3-6-25-4133)的遗失声明
张俊英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3-6-25-4133、印刷编号为21304684735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俊英
2024年5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