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俊英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3-6-25-4133)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5-11

关于张俊英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3-6-25-4133)的遗失声明

 

张俊英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3-6-25-4133、印刷编号为21304684735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俊英

2024年5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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