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丽娟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1-39-68-2011)的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4-23

关于张丽娟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1-39-68-2011)的遗失公告

 

张丽娟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1-39-68-2011、印刷编号为21304888686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2024423日至2024514日。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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