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淮胜,顾凤岐不动产权证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727231
范淮胜,顾凤岐
1-25-251-1151
不动产权证书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