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永梅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2-124-34-1042)的遗失公告
杨永梅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2-124-34-1042、印刷编号为21102405996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7日。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