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师范学院将鞍国用(2000)字第100908号土地证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4-09

 关于鞍山师范学院将鞍国用(2000)字第100908号土地证遗失声明

    鞍山师范学院将鞍国用(2000)字第100908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声明上述土地证书作废。

特此证明

声明人:鞍山师范学院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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