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米乐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43-29-1061)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4-07

关于米乐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43-29-1061)的遗失声明

 

米乐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43-29-1061、印刷编号为21104221098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米乐

2024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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