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邬拉弟、张旭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41-911-1063的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3-20

关于邬拉弟、张旭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41-911-1063的遗失公告

 

邬拉弟、张旭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41-911-1063、印刷编号为735261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4月10日。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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