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军芳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3-12

关于杨军芳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201401170185




杨军芳





44-46-132-4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3 月 12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