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宗秋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2-01

关于杨宗秋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印刷编号

备注

1

0033166

杨宗秋

y21101474705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2 月 1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