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艳、张广库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2-111-168-1072的遗失公告
吴艳、张广库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2-111-168-1072、印刷编号为21303807851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2月08日。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1月22日